一、项目名称:木梓至浦北寨圩界三级公路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KWG2007-173R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资格预审合格单位:
1、贵港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4、广西裕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恩施自治州华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四、公示时间:2007年9月17日~2007年9月24日
五、说明:
1.投标人认为资格预审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资格预审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0775-5902818 FAX:0775-5902818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