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桂林市城市交通“畅通工程”优化方案采购
项目编号:GLZFCG2014D0382
二、招标公告日期:2014年12月16日
三、更改内容:
1、竞标人的资格要求原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的供应商(或具有省部级交通工程及交通控制类重点学科的高校)”现更改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具有省部级交通工程或交通控制类重点学科的高校)的供应商”。
2、谈判文件第二章第9条“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第3款原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竞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最近一季度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现更改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竞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最近一季度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谈判文件第二章第9条“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第6款原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现更改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
其余内容不变,请按更改后内容执行。
特此通知!
采购项目联系人:潘虹
联系电话(传真):0773-286069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