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本更改通知为桂林兴安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馆报告厅装修工程(KWCZ3G2014106)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7.2.1项内容原为:“7.2.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发布的《广西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暂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桂建管〔2006〕61号);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1]21号)、《关于建设工程工伤保险费计算规定的通知》(桂建管字〔2008〕37号)及现行配套的有关文件规定;材料价依据《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 5 期公布的信息价”,现更改为:“7.2.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量消耗定额及其费用定额》(2008)、桂建标【2013】3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桂建标【2013】47号文关于调整安装市政等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3】40号文关于颁布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材料价依据《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 5 期公布的信息价。”
请按以上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刘巧云
电话:0773-2860696
传真:0773-899872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