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仪器柜及实验室成套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4A0080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5月28日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更改事项及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增加“35.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中各分标要求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全的,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C分标“其他要求”第3点原为:“(投标样品) 科学成套设施学生桌一张(完整),主支架及横梁各一节,实验桌专用连接件一套,科学成套设施学生电源一只,科学实验桌台面小样20×20㎝一块。(把这一项要求放到样品放到P35页)”;现更改为:“3、投标人须提供‘十七、科学实验室成套设施 48座’中第3分项货物‘学生实验桌’一张(完整),主支架及横梁各一节,实验桌专用连接件一套,实验桌台面小样20×20㎝一块;第4分项货物‘学生电源’一只” 。
3、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H分标“其他要求”原内容全部取消,修改为:
(1)提供原生产厂商产品技术参数彩页。
4、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I分标须提供五个分项目货物的样品,即:“一、基础配置”中“5.教具学具软件类(必修+选修)”17分项“自制个性化发光相框套件(详见第88页)”、23分项“传感器认知与应用套件(详见第89页)”、24分项“常见电子电路认知及应用套件(详见第89页)”、25分项“自制水箱水位控制套材(详见第89页)”、29分项“LED太阳系电子模拟器(详见第90页)”,以上五个分项的样品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样品的时间内提交。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B、F、G分标“二、评标办法”第6点“配送、安装及售后服务分”第(2)款原为:
“(2)售后服务(满分6分)
一档(0.1~2分):售后服务承诺一般,并在广西区内有一个售后服务机构[须经工商部门合法注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二档(2.1~4分):售后服务承诺良好,并在广西区内有三个及以上售后服务机构[须经工商部门合法注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三档(4.1~6分):售后服务承诺优良,并在广西区内有四个及以上售后服务机构[须经工商部门合法注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现更改为:
“(2)售后服务(满分6分)
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到达故障现场时间、故障出现解决方案、定期维护(注明时间)、免费技术培训方案、保修期外维修方案、本项目实施地是否有售后服务维修点(须提供常驻联系人及电话)、其他优惠措施、安装要求及方案等方面,集体讨论后综合评定其档次并在相应等级内独立打分。 满分6分
一档(0.1~2分):评定为一般
二档(2.1~4分):评定为良好
三档(4.1~6分):评定为优秀”。
6、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原为:“2014年5月18日上午9时整”;现更改为:“2014年5月19日上午9时整” 。
7、招标文件中规定“样品接收时间”原为:“2014年6月16日-17日”;现更改为:“014年6月17日-18日”。
联系人:周润强 联系电话:0773-3115982
地址: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