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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院区扩建工程一期项目(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基坑支护工程监测服务的院内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8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北院院区扩建工程一期项目(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基坑支护工程监测服务。

1.2项目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邕武路19号。

1.3服务范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北院院区扩建工程一期项目(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基坑支护工程进行监测。

1.4建设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院区扩建工程一期项目(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基坑支护工程主要采用放坡+挂网喷砼/放坡+挂网喷砼+土钉墙的支护形式,部分区域采用水泥搅拌桩、钢板桩进行支护,基坑支护长度约531.6m,基坑占地面积约16834.8m2,地下室底板垫层底标高为91.15m,考虑场地外平整情况,基坑支护深度为4.85m~ 14.55m(未包含承台及坑中坑深度),包含配套的排水沟、集水井及边坡顶部防护栏杆等,基坑安全等级为二、三级。

1.5合同工期:300日历天(以实际基坑回填周期为准)。

1.6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2.检测内容及控制价折扣系数

2.1检测内容:按照施工图及参照2022年版《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桂建检协[2022]13号),检测项目和费用测算如下:

序号

监测/检测项目

测点数量

监测次数   (暂定)

单价(元/·次)

小计(元)

备注

监测费用

1、监测初始值测3次取平均值。该阶段计3次。              2、开挖深度≤5m监测频率为1/2天,预估工期为15天,该阶段计7次; 开挖深度5m至底板浇筑完成,监测频率为1/1天,预估工期为45天,该阶段计45次;底板浇筑完成≤7天监测频率为1/1天,该阶段计7次。底板浇筑完成7-14天监测频率为1/1天,该阶段计7次。底板浇筑完成14-28天监测频率为1/2天,该阶段计7次。底板浇筑完成>28天至基坑回填完成监测频率为1/4天,预估工期为90天,该阶段计22次。            3、监测次数预估共计98 。(监测频率按设计要求)

1

坡顶水平位移监测

21

98

200

411600

2

坡顶竖向位移监测

21

98

200

411600

3

地表沉降监测

8

98

200

156800

4

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7

98

800

548800

5

地下水位

12

98

300

352800

6

地下管线和周边道路、建筑物

19

98

200

372400

监测点埋设费用

1

基准点

3

/

5000

15000

2

顶部水平、竖向位移监测

21

/

200

4200

3

地表沉降监测

8

/

200

1600

4

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总共109.5m

7

/

500

54750

5

地下管线和周边道路、建筑物

19

 

200

3800

6

地下水位(总共159m

12

/

500

79500

7

合计:

2412850

2.2控制价:检测费×上控折扣系数=2412850×0.25=535712.5

3.报价方式、付款及变更

3.1报价方式:报价=检测费×投标折扣系数(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全部应检项目及相应检测数量进行检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检测内容中的折扣系数应统一。报价应考虑其因按要求执行而导致费用追加的风险,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2实际检测费未达到中标价,根据已完成检测报告按实结算,实际检测费=项目实际检测数量×桂建检协[2022]13号文单价×中标折扣系数;竣工结算总价不得超过签订合同总价的10%(含110%),超过的部分在实施前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不予计量。

3.3因设计变更导致的检测工程量增加,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进行书面确认,若未经采购人书面确认,采购人将不予结算支付该增加的检测费。

3.4本项目无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完成并提交相应检测工作成果后且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收费明细、提供付款申请材料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60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相应检测费用的80%。结算前累计支付检测费用不超过本合同价的80%。在合同标的工程竣工验收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结算资料并经采购人审定,供应商提供足额增值税普通发票60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检测费用余款。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4.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附表内容须包含基坑监测、边坡监测;

4.3取得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采购要求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等资质范围

4.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4.6 供应商未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否则报名无效。

(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供应商在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管理: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由议价小组现场确认为恶意围标、串标的行为;

4.向与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资格预审合格且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通知院方;

6.已响应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后擅自撤回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潜在供应商标书信息及需要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8.不遵守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9.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议价、比选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10.有行贿情形的;

11.经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第六条 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处以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所有自行采购活动。)

5.报名材料

5.1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2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

5.3报名材料首页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名公司名称,否则报名无效。

5.4报名材料包含4.投标人资格要求4.24.3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5以上资料扫描输出成PDF格式,两个及以上文件用ZIP打包,文件名称命名为北院院区扩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监测服务报名文件+供应商名称,发送至报名邮箱qyyzbb@126.com

6.报名方式、时间、地址、电话

6.1报名方式: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通过邮箱报名。报名邮箱:资产管理与招标办公室,qyyzbb@126.com(有报名相关问题请先通过邮箱咨询),邮件标题为北院院区扩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监测服务+供应商名称,邮件正文包括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名公司名称,否则报名无效。

6.2报名时间:202559-515日下午17:00

6.3报名咨询电话:基建科0771-21860188007 钟工。

 7.议价要求

7.1报价文件首页为报价表,报价表根据报价清单逐项报价,单项报价报价=检测费×投标折扣系数(折扣系数不超过上控折扣系数0.25),提供对建设内容的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7.2报价文件一式六份(一正五副)在议价现场提供,议价时间及地点另行通过邮件通知。

 

 

 

TEL:0771-2023972 FAX:0771-2023971 E-MAIL:kwzbzf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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