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南宁邕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拟对小额工程项目承建施工单位备选名录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南宁邕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小额工程项目承建施工单位备选名录采购
项目编号:KWAD5G202208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需求及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
(1)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自2017年以来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备案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聚众闹事等不良记录。
3.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类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不得是列为黑名单的企业。
3.4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并责令在处罚期间不能参加投标的;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8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指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5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将邮购款转入下述帐户并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邮购招标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八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云景支行
银行账号:805029967700001
*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复杂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各方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疫情期间防疫措施请投标人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通知执行。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投标供应商可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投标文件或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递交人员数量限定:1人),具体要求如下:
(1)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
(2)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响应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内送达。
(3)投标人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收件人:钟昀;联系电话:0771- 2023852。
(5)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6)附件: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授权委托联系人:
授权人联系电话:
供应商办公固定电话:
(7)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及时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提供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为:办公座机号+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信息必须准确有效。
2)开标当天投标人授权的代理人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单位公章确认。
3)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息,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开标或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
(9)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时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做废标处理。
(10)为减少人员聚集风险,疫情防控期间,每个项目只能派1名投标人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11)参加会议及开标评标活动的各相关人员进入开标厅,应正确佩戴口罩、查验“四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同行密接人员自查)测量体温,并持会前、开标评标活动开始之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且必须在南宁市进行)。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6月1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6月1日9:00时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开标。
8.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 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科文网www.kwbid.com.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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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南宁邕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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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南宁市民族大道184号 |
地 址: |
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5层D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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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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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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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方子坚 |
联 系 人: |
钟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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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771-5672036 |
电 话: |
0771-2023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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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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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771-2023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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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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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83766611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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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