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华金融广场综合办公楼装修设计造价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KWAD5G20191240
三、招标人名称: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人及电话:赵主任 0771-4721043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银锋路28号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日雁 0771-2023897,传真 0771-2023997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五、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9年9月29日
六、更改日期:2019年10月31日
七、公告发布媒介: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
八、招标公告及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一览表“一、工程概况”原为:1、本工程为一类高层综合办公大楼,建筑高度为78.08m,综合办公大楼(外墙为玻璃幕墙)地上高22层,总建筑面积约24920.18平方米,其中一至三层部分裙楼约5151.7平方米,四层以上办公楼约19768.48平方米;现更改为:1、本工程为一类高层综合办公大楼,建筑高度为:78.08m,综合办公大楼(外墙为玻璃幕墙)地上高21层,总建筑面积约24900.10平方米,其中一至三层部分裙楼约4853.99平方米,四层以上办公楼约20046.11平方米。
2、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一览表“3、范围及内容况”第(二)点原为:单位领导6名、1名调研员,要求每位领导独立办公室,预留若干间领导办公室;现更改为:单位领导、调研员,要求每位领导独立办公室,预留若干间领导办公室。
3、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一览表“二、包括且不限于以下要求”第1点原为: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图进行预算编制、进度审核、变更签证审核、结算审核等服务内容;现更改为: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图进行预算编制、进度审核、变更签证审核等服务内容,即“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与“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咨询项目。
4、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一览表“二、包括且不限于以下要求”第9点①条原为:预算书编制:……;现更改为: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5、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一览表“二、包括且不限于以下要求”第9点⑤条原为:工程结算:对工程进行最后的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出具结算书;现更改为:审图优化计算:通过编制审图公司或监理公司审图前、后两版图纸预算并出具造价意见,对比图纸优化节省的费用,为后期按合同计算审图优化费用考核提供依据。
6、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一览表“二、包括且不限于以下要求”第9点⑥条原为:审图优化计算:通过编制审图公司或监理公司审图前、后两版图纸预算并出具造价意见,对比图纸优化节省的费用,为后期按合同计算审图优化费用考核提供依据;现更改为:人员配置:配备本公司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固定团队进行服务并自行配置相关设施设备,并参与本工程有关的造价管理的会议,提供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
7、删去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一览表“二、包括且不限于以下要求”第9点⑦条:⑦人员配置:配备本公司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固定团队进行服务并自行配置相关设施设备,并参与本工程有关的造价管理的会议,提供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
8、招标文件第二章“二、商务要求表”付款方式原为:本项目无预付款,第一次付款时间为进场半个月后,支付比例10%合同金额,之后造价完成50%,再支付50%的合同金额,完成所有造价工作并出具所有文件后,支付至95%合同金额后停止支付,待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并经委托人审定后7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咨询费,委托方每次转款前由中标人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转账;现更改为:本项目无预付款,第一次付款时间为进场半个月后,支付比例为10%合同金额;第二次付款为招标控制价完成并出具报告后,支付比例为70%合同金额,第三次为完成所有咨询服务工作,并出具所有文件后,支付比例为15%合同金额;留存5%的合同金额,待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并经委托人审定后7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咨询费,委托方每次转款前由中标人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转账。
9、招标文件第二章“二、商务要求表” 招标内容原为:……(不包含空调、3楼机房及办公桌椅等内容);现更改为:……(不包含空调及办公桌椅等内容)。
10、招标文件第二章“三、招标上限控制价”原为:23.00万元;现更改为:27.00万元(暂按5000万元的投资预算,费率下浮)
11、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现定为:2019年11月18日9时00分。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更改如有冲突,请各投标人按上述更改公告内容执行。
招标人名称: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