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受招标人贵港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代理招标的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金沙村土地整治项目(KWRZA
1、请各投标人于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数额及时间由原来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招标控制价的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原来的“
4、本工程的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仟伍佰肆拾万零伍仟肆佰壹拾捌元捌角玖分(¥15,405,418.89元)。
请按上述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联 系 人:宁勇强、黄丽霞
电 话:0771-2023805
传 真:0771-202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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