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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瑶族自治县龙虎灌区吉山段渠系改造工程施工(KWCD3G2010120)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11-05

工程名称: 恭城瑶族自治县龙虎灌区吉山段渠系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KWCD3G2010120

所属行业:水利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业主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工程地址:恭城瑶族自治县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恭城瑶族自治县龙虎灌区吉山段渠系改造工程已由桂林市水利局以市水利农水[2010] 82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桂水计[2010]85号文下达了该工程的投资计划。项目业主为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桂林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市水利招标备案201013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恭城瑶族自治县

建设规模:本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吉山段渠系改造及其他工程,总投资380万元。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128日,完工日期为2011331日(其中主体工程完工日期为2011310日),计划工期113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 吉山段渠系改造及其他工程

招标内容: 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吉山段渠系改造及其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3.3 人员要求: 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和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级或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不填写专业,则视为无专业);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视为无专业)。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视为无专业);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其他要求:

A、投标人必须于2009121后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复印件必须有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审验记录;

B、 法定代表人或联系卡上载明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联系卡)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C、上述要求提供的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职称证、质量检查员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中所标明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若不一致或者不标明工作单的,必须提供上一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具体要求在招标文件中详述)。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5 信誉要求:无不良记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视为不合格。

4、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011121116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不休,下同)。发售单位: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发售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2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购买方式: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有关证明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且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验查。

4.2 现场踏勘与标前会:招标人将于20101117上午930分集中踏勘现场,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投标人可派本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前往,集中地点: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4.3投标承诺金:根据桂水基[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交纳投标承诺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户银行:桂林工行叠彩分理处、银行帐号:2103 2002 0930 0002 088)。若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者,投标承诺金不予退还;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开标三天后凭投标承诺金银行转账底单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承诺金退还手续。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6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2010122日下午1430分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25]公开开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恭城瑶族自治县                  地 址: 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       

邮 编:542500                          邮 编: 541001

联系人:佘献中                         联系人:乔志泳

电 话:13517863576                     电 话: 0773-2825113

传 真:0773-8212870                    传真: 0773-2825113

网 址(邮箱): gcyxz@163.com          网 址(邮箱):kw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 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二○一○ 十一

TEL:0771-2023972 FAX:0771-2023971 E-MAIL:kwzbzf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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