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招标人同意,4烟叶仓库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第五章“一、编制说明”第1.14条款原文为: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时,应按照招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投标人对自己所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负责。如项目编码与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无法一一对应,该清单项目作废,且该清单项目费用视为包含在其他清单中;如作废的清单项目达到3项以上(含3项),则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现修改如下:
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时,应按照招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投标人对自己所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负责。如项目编码与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无法一一对应,该清单项目作废,且该清单项目费用视为包含在其他清单中;如作废的清单项目达到3项以上(含3项),则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能变更工程量,否则其投标无效,如因评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变更工程量而中标的,如投标文件的工程量小于招标文件及实际工程量的,按投标文件工程量结算;如投标文件的工程量大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二、第八章中的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现修改如下: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时,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投标人对自己所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负责。评标中,如项目编码与项目名称不一致,以项目编码(共12位)为准;如计量单位与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如项目编码与工程数量无法一一对应,该清单项目作废,该清单项目的费用视为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中。如作废的清单项目达到3项以上(含本数)或作废的清单项目造价累计超过单位工程投标报价的2%(含本数),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废标处理;投标人不能变更工程量,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开标及截标时间更改为2010年10月27日上午10时整。
请按上述更改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广西伊灵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十月二十日